話說2009年3月梅師父在奕翠園開班授徒,由於學員漸多,博士屢次叮囑月梅師父要在港為十七法成立社團,方便推廣,但師父先因個人事忙延後處理,後有個別學員以未是時候為由勸阻。縱然如此,由始至終,師父從沒與任何人訂立不成立社團的協議,口頭或書面皆無,亦從沒委託任何人代辦。直到2011年5月,當月梅師父欲聽從博士勸告以「中華生物能醫學氣功協會-香港分會」(詳見部落格文章分類:博士確認證明書 http://ck17orghk2009.pixnet.net/blog/category/849757)正式入紙申請成立社團,始得悉有個別學員在沒有知會師父的情況下,已自行以台灣總會屬下協會的正式名字登記為社團,因香港法例規定社團登記名字不能相同或相近,我會遂只能退而求其次,以十七法書封面的書名為協會名字。正因如此,坊間傳聞我會為某協會之支會,亦有傳聞我會教授之功法非正宗,師父更經常被坊眾誤把馮京作馬涼,造成不少誤解。查實我會在港為一獨立團體,並不從屬任何組織或社團,月梅師父更是全港考取十七法教練資格的第一人,可說是開山祖師,亦可說是香港區的代表。

 

其次,學員須填寫自願參加活動者聲明書,因每位學員都應該為自己的身體狀況承擔責任;聲明書上緊急聯絡人姓名及電話亦確保學員練功時萬一身體不適或遇上意外,協會可立即代為通知家人。學員所填的資料純為存檔,絕不會作任何商業用途,請大家放心。

 

此外,請學員謹記協會宗旨:不談政治、不談宗教、不談經濟,只專注運動和健康;協會亦嚴禁一切推銷活動,包括保險、各類產品和服務。在練功場上如是,在協會所有通訊平台上(電郵、部落格、facebook面書群組及手機whatsapp群組)亦如是,懇請學員嚴格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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